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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名勝(日語:記念物),可分為:
- 物資文化財產(日文:有形文化財)
- 國寶(日文:国宝)、主要文化財(日文:主要文化財)
- 國寶、主要文化財(建築)
- 國寶、重要文化財(美術品)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文:登録有形文化財)
- 登錄有形文化財(建築)
- 登錄有形文化財(美術品)
- 登錄美術品
- 國寶(日文:国宝)、主要文化財(日文:主要文化財)
- 無形文化財產(日文:無形文化財)
- 人間國寶(日文:人世国宝)、主要無形文化財產(日文:主要無形文化財)
- 選擇無形文化財產(日文:選択無形文化財)
- 民俗文化財產(日文:風俗文化財)
- 重要有形風俗文化財產(日文:主要有形民風文化財)
- 登錄有形民風文化財產(日文:登録有形風俗文化財)
- 重要無形風俗文化財產(日文:重要無形風俗文化財)
- 選擇無形風俗文化財產(日文:選択無形風俗文化財)
- 文化景觀(日文:文化的景観)
- 主要文化景觀(日文:主要文化的景観)
- 文化景觀(日文:文化的景観)
- 傳統建築群(日文:伝統的建造物群)
- 主要傳統建築群保留地區(日文:主要伝統的建造物群留存地区)
- 傳統建築群保存區域(日文:伝統的建造物群留存地区)
物資性文化財產[編輯]
- 選定珍愛技術(日語:選定留存技術):由日本當局選選定的回護技術翻譯
地下財產[編纂]
民俗文化財產(日語:民俗文化財)包羅民間的衣飾、飲食、室廬、信仰、節慶、生產、生活方式等相幹的風尚習慣、風俗藝術、民俗工藝等,可分為:
- 重要文化財(日語:主要文化財):物資性文化財產中特殊主要的部分翻譯
- 國寶(日語:国宝):主要文物中有稀奇高文化價值的部份翻譯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語:登録有形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政府或處所公共整體認定的物資性文化財產翻譯這些首要是從明治維新至二戰這段期間特殊需要保存或有用行使的(如建築)近現代文物翻譯
非物資文化財產[編纂]
參看[編纂]
注釋[編輯]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文化財產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外部貫穿連接[編纂]
- (日文)文化財回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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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地下財產(日語:埋蔵文化財),這類文化財產與上述各種文化財產分歧,仍處於地下埋藏狀況。
風俗文化財產[編輯]
- 主要非物資文化財產(日語:主要無形文化財):非物質文化財產中特別重要的部分。此中具有官方認定妙技、手藝的個人,在日本每每稱為「國寶級人物」(日語:人世国宝)。
分類[編輯]
古建築群(日語:伝統的建造物群),指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組成歷史風情的城鎮村落等翻譯
- 特別天然景觀(日語:特別天然紀念物):自然景觀中特別主要的部分。
- 古蹟(日語:史跡):如貝冢、古墳、遺蹟等。
文化景觀[編輯]
- 天然景觀(日語:天然記念物):動物、植物、礦物等。
日本的文化財產由日本《文化財保護法》進行規範,它劃定了對日本文化財產認定與管理、庇護的方法翻譯該法還對日本文化財產進行劃分與界定翻譯
文化財產保護手藝[編纂]
- 重要古建築群(日語:主要伝統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由日本政府選出的分外重要的古建築群。
非物資文化財產(日語:無形文化財)包括了戲劇、音樂、工藝手藝等。
《文化財回護法》中劃定的文化財產分類以下:(此中相對重要者標註為粗體)
光景勝景[編纂]
- 主要有形民風文化財產(日語:主要有形風俗文化財):有形的民風文化財產中重要的部分。
古建築群[編纂]
- 主要文化景觀(日語:主要文化的景観):在作為景觀地域採取珍愛辦法的日本各級行政區中選定。選定的9件重要人文景觀是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近江八幡の水郷」,岩手縣一關市的「一関本寺の農村景観」,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アイヌの伝統と開辟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観」,愛媛縣宇和島市的「遊子水荷浦の段畑」,岩手縣遠野市的「遠野荒川高原牧場」,滋賀縣高島市的「高島市海津・西浜・知内の水辺景観」,大分縣日田市的「小鹿田焼の里」,佐賀縣唐津的「蕨野の棚田」,以及熊本縣上益城郡山都町的「通潤用水と白糸台地の棚田景観」。
目次
- 1 分類
- 1.1 物資性文化財產
- 1.2 非物資文化財產
- 1.3 風俗文化財產
- 1.4 風景勝景
- 1.5 文化景觀
- 1.6 古建築群
- 1.7 文化財產回護手藝
- 1.8 地下財產
- 2 參看
- 3 注釋
- 4 外部連結
文化景觀(日語:文化的景観),指日本各區域人們獨特的糊口、生產以及一方水土氣候構成的景觀,如梯田、里山等,即日本的原始人文風貌。為了日本文化廳實行人文景觀的回護和存續的規劃,日本的「文化景觀回護、補葺相幹審核委員會」(文化的景観の保留・整備に関する検討委員会)在第三次查詢拜訪中圈定了一百八十個主要區域。
文化財產回護手藝(日語:文化財の留存手藝),指回護文化財產過程當中必需的製作、修理一類的技術。
其包孕了建築物和工藝美術品(即繪畫、镌刻、工藝品、書本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資料、歷史資料)翻譯還分為:
日本文化財產,或叫日本文化遺產,是日本為護衛文化財產、天然遺產所建立的標準,其資曆依日本《文化財保護法》訂立翻譯「文化財產」在此為對應轉譯,直譯為「文化財富」,指一件部門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或是一件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1],現實上不但涵蓋了文化、歷史、學術等人文領域,也包括動、植物、景觀等「天然遺產」(日文:自然紀念物)。
本文引用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6%9C%AC%E6%96%87%E5%8C%96%E8%B4%A2%E4%BA%A7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 - 1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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